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卷烟营销体系中工业、商业共同服务卷烟零售客户和消费者的要求,规定了卷烟营销网络的业务组织、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和营销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卷烟营销业务。英文名称:Guide for cigarette marketing servic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YC/T 206-2006
中标分类:综合>>经济、文化>>A10商业、贸易、合同
ICS分类:农业>>65.160烟草、烟草制品和烟草工业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2011-03-25
实施日期:2011-04-01
出版日期:2011-04-01
页数:9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YC/T206—2006《卷烟销售网络业务规范》。本标准与YC/T206—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工业环节销售业务;———增加了针对零售客户和消费者的终端营销业务;———修改了原标准所界定的地市级商业公司营销业务;———改变了原标准以职能部门为主线条的格式。新标准以营销业务单元为主线条,先描述总流程,再分别从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四个方面描述业务流程,进而提出工作规范,明确相关业务规则。原标准侧重于商业企业内部,新标准着眼于全行业的网络建设,在网络环节上纳入工业营销和零售客户,在规则上列入“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和“工商协同营销”。新标准从工、商、零三个环节描述完整的价值链,从提升卷烟营销网络“四流汇通”的水平出发,更加注重市场营销对培育知名品牌的基础和**作用,更加注重营销网络水平的全面提升,更加注重营销工作的严格规范,实现从销售到营销,从内部到全面,从传统到现代。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4/SC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大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纯、杨增科、张行、杨光、王轶楠、黄永洁、杨皖杰、寇勇、张霖、陈旵军、牛智战、陆青泉、赵治文、陆中良、刘晓琼、向彦彦、谢科挺、赵安来、陶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