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食用植物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压榨、浸出工艺生产的无公害食品食用植物油,包括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芝麻油、葵花籽油、玉米油、油茶籽油、米糠油等,其他食用植物油可参照执行。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施行(即废止)
中标分类: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14油脂加工与制品
ICS分类:食品技术>>食用油和脂肪、含油种子>>67.200.10动物和植物的脂肪和油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05-01-19
实施日期:2005-03-01
作废日期:2014-01-01
出版日期:2005-02-01
页数:8页
前言
油脂加工与制品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