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音质评价词、评价节目源、听音环境、听音员、评价方法与评价尺度,提出了评价试验中的辅助设备及评价结果的报告。本标准适用于组成各类专业演出场所用扩声系统中的各类专业音响设备在规定环境下的音质主观评价。本标准也适用于同一制造商设计的同一类设备的不同样品的音质主观评价和不同制造商设计的同一类设备的音质等级评定。英文名称:The method of the subjective assessment of sound quality for the professional sound equipment used for performing art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通信、广播>>广播、电视设备>>M72印象、电声设备
ICS分类: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33.160.99其他音频、视频和视听
发布部门: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日期:2019-01-02
实施日期:2019-06-01
页数:24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剧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8)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第七九七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飞达音响专业器材有限公司、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音王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三基音响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宝业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迪斯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爱高音响有限公司、恩平超达音响器材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北京联合大学、西安工程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子厚、崔广中、李建伟、宋鸣、胡秉奇、龚惠哲、何伟峰、李志雄、刘永耀、黄永谦、夏德成、郑少凡、熊孟生、徐新国、周其麟、徐文学、吴帆、潘杨、石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