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竞技体操器械的命名、安全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竞技体操器械,包括单杠、双杠、鞍马、吊环、高低杠、平衡木、跳马平台、自由体操场地、200mm 落地垫、100mm 落地垫、助跳板。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of artistic gymnastics apparatu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文教、体育、娱乐用品>>Y56体育用品
ICS分类:220.30
发布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日期:2007-07-30
实施日期:2007-11-01
出版日期:2007-11-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体操联合会(FIG)《体操器械标准和检测程序》(2006版),并将FIG 体操器械第Ⅰ~Ⅲ部分和第Ⅳ部分的重要修改及为器械制造商提供的其他信息(2003年9月、2004年2月)等内容纳入其中。本标准还参考借鉴了欧洲标准BSEN9131996《体操器械通用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的相关内容。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体育用品联合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春合体育用品厂、国家体育总局体操管理中心、山东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宝生、叶振南、肖建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