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系统格局评估的总则、技术流程、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技术方法和评估结果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及省市县级行政区域陆域生态系统格局评估,其他地理区域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生态系统空间格局 spatial patterns of ecosystem
各类不同生态系统在空间上的排列和组合,包括生态系统类型、数目及空间分布与配置。
2.2
生态系统类型 ecosystem types
在一定的空间内,生物与环境之间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而构成的统一整体,主要包括森林、灌丛、草地、湿地、农田、城镇、荒漠等生态系统类型。
2.3
生态系统构成 ecosystem combination
一定空间内不同生态系统类型所占的比例。
2.4
生态系统分级 hierarchical classification of ecosystem types
基于特定目的,按一定的标准,通过自下而上地归并或自上而下地细分,将生态系统划分为一系列分层次的、复杂程度有差异的生态系统单元。
2.5
斑块 patches
依赖于尺度的,与周围环境在性质上或者外观上不同的空间实体。
2.6
破碎化 ecosystem fragmentation
由于自然或人文因素的干扰所导致的景观由简单趋向于复杂的过程,即景观由均质和连续的整体趋向于异质和不连续的多类型斑块镶嵌体。
2.7
生态系统聚集度 ecosystem contagion
一定空间范围内相同类型生态系统斑块在空间上呈现的紧密程度。
2.8
生态系统类型转移矩阵 ecosystem transition matrix
通过矩阵的方式定量描述两个时期不同生态系统类型之间相互转变关系。
3 总则
3.1 原则
生态系统格局评估应遵循规范性、可操作性、性和经济与技术可行性的原则。
3.2 目标和范围
3.2.1 目标
以遥感和地面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生态系统长期监测数据,评估生态系统格局状况,了解不同类型生态系统面积与空间变化趋势,定量分析生态系统总体变化特征。
3.2.2 范围
时间范围为有数据支撑的一年或多年(5 年或 10 年),空间范围为评估区。
4 技术流程
本标准制定了生态系统格局评估的技术流程,见图 1。
图 1 生态系统格局评估总体技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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