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指导开展受损地表水与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结合水生态环境损害特点,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经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地表水与沉积物。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指南定位
我国水生态环境污染与破坏形势较为严峻,近年来涉及地表水与沉积物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事件急剧增多,事件类型包括环境污染、湿地破坏、非法采砂、过度捕捞、工程建设等导致地表水与沉积物生态环境及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遭受损害。由于水体流动性强、水生生物链复杂、水生态环境基线数据缺乏、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影响因素多,涉及地表水与沉积物的生态环境事件往往影响范围较广、水下环境影响调查难度大、水生态环境基线确定难、生物多样性损害成因复杂、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量化缺少成熟的技术方法。因此,有必要尽快出台地表水与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
《指南针对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的特点,重点对损害调查方法、基线确定原则、因果关系分析手段、损害量化评估等技术环节进行了详细介绍,为涉及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的鉴定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指南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适用于陆地表面的各种形态水体,包括天然和人工的河流、湖泊、水库、淡水河口,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导致的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二、编制过程
《指南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编制。 2017-2018 年,结合《总纲和《损害调查的总体要求,完成了《指南的编制,经过咨询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及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领域资深专家的意见,并通过大量案例的实践验证, 于 2019 年 7 月形成《指南。
2019 年 8 月,法规与标准司组织文件编制单位召开专家论证会, 其中,6 位专家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根据专家意见重点补充了重点保护水生生物名录、水生物调查方法、水质模拟模型、暴露评估模型、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 5 个推荐性引用附录, 完善了相关专业术语,并根据正在征求意见的《地表水监测技术规范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修订了地表水和污染物监测调查方法, 于 2019 年 8 月底形成《指南。
2019 年 9 月-10 月,法规与标准司征求了部内相关业务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意见,根据意见对《指南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本次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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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地表水与沉积物(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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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地址:《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地表水与沉积物(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