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盘式蚊香类环境标志产品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家用卫生杀虫剂、植物性粉末、碳质粉末、黏合剂和着色剂等为原料混合制成的各类盘式蚊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
GB15670-1995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GB13917.4-1992 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方法 蚊香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
GB13917.8-1992 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室内药效实验方法 模拟现场药效测定方法
GB18416-2001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盘式蚊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单盘蚊香
指一次点燃后,持续燃烧 h的螺旋状香条。
3.2 半数击倒时间
在规定的条件下,50%的试虫被击倒 所需的时间。
3.3 烟尘排放量
将单圈盘式蚊香点燃后,用滤膜 收集排出的全部烟尘,直至点燃完毕,收集到的烟尘质量,以 mg/单圈表示。
3.4 焦油排放量
将单圈盘式蚊香点燃后,所排全部烟尘的乙醚提取物,即焦油成分,为焦油排放量,以 mg/单圈表示。
3.5 半数致死浓度
表示在试验中使一半实验动物 致死所需药剂质量浓度,一般以mg/m3表示。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18416-2001标准的要求。
4.2 产品必须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登记。
4.3 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 技术内容
5.1 产品的烟尘排放量不得大于30 mg/单圈。
5.2 产品的焦油排放量不得大于20 mg/单圈。
5.3 产品毒性指标见表1。
表1 产品毒性指标
项目 | 指标 |
急性吸入 LC50/ | > 5000 |
5.4 产品的药效指标见表2。
表2 产品药效指标
项目 | 指标 |
实验室内药效/ min | ≤7 |
模拟现场药效/ % | ≥85 |
6 检验方法
6.1 技术内容中5.1的要求按附录A执行。
6.2 技术内容中5.2的要求按附录B执行。
6.3 技术内容中5.3的要求按GB 15670-1995的规定执行。
6.4 技术内容中5.4的要求按GB 13917.4、GB 13917.8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