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旋转式细格栅的型式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给、排水工程中采用的从原水中去除固形物且缝隙不大于 5 mm的旋转式细格栅 ,也适用于生产工艺中的固液分离和物料回收使用的细格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1220 不锈钢棒
GB/T 3280 不锈钢冷轧钢板
GB/T 3768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GB/T 4237 不锈钢热轧钢板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3306 标牌
CJ 26.3 城市污水易沉固体的测定体积法
JB/T 2932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JB/T 2982 摆线针轮减速机
JB/T 4266 弧形筛网
3 分类与命名
3.1 细格栅的型号由汉语拼音字母、符号及阿拉伯数字排列而成。
注:F—内切向进水;S—内双向进水;z—内自流式进水;B—封闭式;w—外向进水。
示例:SXF—1500—2200—0.5 指栅筒直径为 1 500 mm,栅筒长度为 2 200 mm, 0.5 mm,内切向进水的旋转式细格栅。
3.2 基本参数。
细格栅的筛网缝隙为:0.20、0.25、0.30、0.35、0.40、0.50、0.75、1.00、1.50、 3.00、4.00、5.00 mm。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细格栅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1.2 细格栅由主机、减速机等组成。
4.1.3 减速机选用应符合JB/ T 2982的规定。
4.1.4 细格栅的加工、焊接和允差应符合JB/ T 2932的规定,并满足:
a) 滚筒的圆度允差,直径 > 1 000 mm,允差不大于 ± 5mm;直径 < 1 000 mm,允差不大于±3 mm;
b) 滚筒轴向窜动大允差不大于10 mm;
c) 配水槽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其水平度每米为2 mm,且总公差为±5mm;
4.1.5 细格栅筛网的制造应符合JB/T 4266的规定。
4.2 性能要求
4.2.1 细格栅在正常运行中,应能定时反冲洗。
4.2.2 细格栅组装后应保证截留的固形物自动导出。
4.2.3 用清水试验时,单位时间的过水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单位时间的过水量
筛网缝隙/ mm | 0.20 | 0.25 | 0.30 | 0.35 | 0.40 | 0.50 | 0.75 | 1.00 | 1.50 | 2.00 | 2.50 | 3.00 | 4.00 | 5.00 |
过水量/ [m3/ ] | 28 | 35 | 40 | 45 | 50 | 55 | 80 | 95 | 120 | 140 | 155 | 165 | 180 | 200 |
4.2.4 当固形物质量浓度不小于600 mg/ L、固形物粒径大于筛网缝隙时,去除率不小于85%;当固形物是柔性纤维且长度大于筛网缝隙3倍时,去除率不小于75%。
4.2.5 细格栅满负荷运行时,噪声声压级不大于75 dB,空载运行噪声声压级不大于70dB。
4.3 材料要求
细格栅选用的材质应符合GB/T 3280、GB/T 4237、GB/T 1220及GB/T 700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滚筒圆柱度:以圆心为支点旋转滚筒,用百分表测量轴向各圆周点,轴向测量点每1 000mm长度不得少于5点,圆周不得少于6点,求平均值。
5.2 滚筒轴向窜动:用划针盘尺测量。
5.3 滚筒直径、栅筒长度:用钢卷尺测量。
5.4 筛网缝隙:用塞尺在筛网圆周三处,分段测量,测量缝隙数不得少于筛网缝隙总数的1 /3,分别得出其合格率,求平均值。
5.5 固形物去除率:按GB/ T 11901进行。
5.6 满负荷运行噪声和空载运行噪声按GB/ T 3768进行。
5.7 配水槽水平公差:用水平尺测出倾斜度,用钢卷尺测长度,计算求得。
5.8 单位时间的过水量:用精度2.5级流量计或按照 CJ26.3中规定的体积法测定。
5.9 外观及出料情况:用目测法检查。
6 检验规则
6.1 细格栅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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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T 250-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转式细格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