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对监管对象的要求,也是执法者自己的行为准则。环保部门作为执法者,不仅要铁面无私执行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还要注意正确运用法律。既不能手软,更不能越界,才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开展环保行政执法时,执法者自己心中要有一把准确的标尺。执法处罚并非单纯越严厉越好,处罚裁量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在法律框架内确定。
例如,某地有群众举报称河边一家养鸡场存在污染,环保部门调查后发现,养殖场位于当地依法划定的畜禽禁养区内,于是以此为由责令关闭。事实上,畜禽禁养区指的是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的“禁区”,对于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并没有强制要求。而这家养殖户的养殖数量为5000多只,未达到当地规定的规模养殖标准。因此在这一处罚行为中,强制关闭的做法有待商榷。这反映出执法人员对相关法规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运用存在一定偏差。
由此可见,环保执法人员务必要学法、知法、懂法,而后才能用好法、执好法、护好法。当前,环保工作处于加速推进期,新法规、新政策、新举措层出不穷,这就需要广大环保人不断加强学习,把新东西认真领会吃透,以便应用到具体实践中。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了环保的重要性,自觉履行环保责任的观念日益增强,但仍有不少企业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希望得到专业部门在政策和技术上的帮助和支持。因此,环保部门既要当好铁腕执法、不留情面的“包公”,也应该利用专业知识上的优势,努力做好普法的老师,为企业“传道授业解惑”。要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创新方式、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提前参与,给出专业指导意见,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的环保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