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概述
《污染源编码规则》标准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基础的行业标准之一, 自2011年发布实施以来,在环境统计、总量减排、环境执法、污染源普查等多项环境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环境信息化快速发展,环保大数据、环保云、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蓬勃开展的背景下,统一污染源编码规则,**标识污染源,对于建立污染源数据库, 实现污染源数据的交换和共享有着重要意义。
由于本标准的上位标准之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发生重大变更,因此特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2 任务来源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达了编制《排污单位编码规则》标准的任务),并组织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排污单位编码规则》的编制工作。
3 工作过程
2016年7月,《污染源编码》编制组成立,并着手查阅资料,了解业务部门需求,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修订《污染源编码规则》。
2016年11月23日,在召开《污染源编码规则》修订研讨会,邀请部分地方相关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6年11月30日,与环境保护部环评司、监测司、环境监察局、土壤司和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研讨交流污染源编码规则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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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排污单位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