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过程中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测试;监测结果分析;监测报告编制及监测设施维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划分以当地发布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为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25.1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 25.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 25.3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682 污染场地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