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空中、水上交通工具,水上设施,电气设备以及核能设备之外的各类生产设备。
本标准是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础标准。制订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专用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使其具体化。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93-1982 安全色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GB 4053.1-1993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1993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3-19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4-198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T 6527.2-1986 安全色使用导则
GB 10434-1989 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
GB 12265-19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
GB/T 14774-1993 工作座椅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
GB/T 14775-1993 操纵器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
GB 15052-1994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
GB 50034-19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J 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生产设备production facilities
生产过程中,为生产、加工、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贮存、维修产品而使用的各种机器、设施、装置和器具。
3.2 安全卫生防护装置safety and health guard device
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生产过程和设备安全卫生作用的附属物件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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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 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