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锭标准溶液为剧毒化学品;硝酸具有强氧化性和腐蚀性,氢氟酸具有挥发性和强腐蚀性,溶液配制及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时应按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铊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铊总量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0.5g,定容体积为50ml时,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0.10mg/kg,测定下限为0.40 mg/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 17378.5 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613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土壤和沉积物样品经消解后,注入石墨炉原子化器中,铊化合物形成基态原子,并对锐线光源发射的特征谱线(276.8nm)产生选择性吸收,其吸收强度在一定范围内与铊含量成正比。
4 干扰和消除
氯离子对铊的测定产生负干扰,当氯离子的浓度为50mg/L时,20.0μg/L浓度铊的吸光度下降50%;加入硝酸钯、抗坏血酸基体改进剂,氯离子的共存浓度可达1000mg/L,同时方法灵敏度明显提高。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超纯水、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