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在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中的通用技术要求。本标准为环境工程技术规范体系中的通用技术规范。 对于已有相应的工艺技术规范或重点污染源技术规范的工程,应同时执行本标准和相应的工艺技术规范或重点污染源技术规范;对于没有工艺技术规范或重点污染源技术规范的工程,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可作为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755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6719 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3347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9517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 20101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GB 5000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