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7165.4-2008
中文标准名称: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4部分:放射性碘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英文标准名称:Equipment for continuous monitoring of radioactivity in gaseous effluents - Part 4: 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radioactive iodine monitors
标准状态:现行,发布于2008-06-19; 实施于2009-04-01; 废止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发布日期:2008-06-19
实施日期:2009-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13.2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80
归口单位: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全部替代标准:GB/T 7165.4-1989
采标情况: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761-4:2002。
采标中文名称: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4部分:放射性碘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相近标准:20063556-T-307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4部分:放射性碘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20063557-T-307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5部分:氚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GB/T 7165.5-200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5部分:氚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GB/T 7165.5-198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五部分:氚排出流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GB/T 7165.4-1989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四部分:碘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GB/T 7165.3-200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3部分: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20063555-T-307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3部分: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GB/T 7165.2-198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二部分:气溶胶排出流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GB/T 7165.6-1989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六部分:超铀元素气溶胶排出流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20061027-T-307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2部分:放射性气溶胶(包括超铀气溶胶)监测仪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