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4706.15-2003
中文标准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英文标准名称: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ppliances for skin or hair care
标准状态:废止,发布于2003-06-05; 实施于2004-01-01; 废止于2009-01-01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发布日期:2003-06-05
实施日期:2004-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97.170
国际标准分类号:97.170
归口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
被以下标准代替:被GB4706.15-2008GB4706.15-2008全部代替
采标情况: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335-2-23:1996。
采标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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