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CJ/T 417-2012
中文标准名称: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英文标准名称: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low floor tramcar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2013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S41
国际标准分类号:45.06
标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52号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的使用条件、技术规格、基本要求、车体及车辆连接、司机室、客室、空调系统、转向架、制动系统、牵引及辅助电源系统、照明系统、控制及监控诊断系统、通信广播及信息显示、标记、质量保证及运输、试验、检查与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在地面轨道线路运营,且可以与其他地面交通车辆混行的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简称车辆)。
归口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沈闻起、赵明花 等
行业分类:城镇建设
标准制修订:制定
行业备案号:3933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