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CNCA 11C-083-2009
中文标准名称: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反垃圾邮件产品
实施日期:2010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L7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
标准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33号
适用范围:本规则所指的反垃圾邮件产品是指对按照电子邮件标准协议实现的电子邮件系统中传递的垃圾邮件进行识别、过滤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透明的反垃圾邮件网关;(2)基于转发的反垃圾邮件系统;(3)与邮件服务器一体的反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4)安装于已有邮件服务器上反垃圾邮件软件。拟用于涉密信息系统的上述产品,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标准执行,不适用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