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14397-2008
中文标准名称: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DTE/DCE接口处起止式传输的信号质量
英文标准名称:Information technology.Telec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exchange between systems.Start-stop transmission signal quality at DTE/DCE interfaces
标准类型:L78
发布日期:2008/7/28 12:00:00
实施日期:2009/1/1 12:00:00
中国标准分类号:L78
国际标准分类号:35.100.10
引用标准:CCITT 建议I.411(1988);CCITT 建议V.10(1988);CCITT 建议V.11(1988);CCITT 建议V.14(1988);CCITT 建议V.21(1988);CCITT 建议V.22(1988);CCITT 建议V.22 bis(1988);CCITT 建议V.23(1988);CCITT 建议V.24(1988);CCITT 建议V.26 ter(1988);CCITT 建议V.28(1988);CCITT 建议V.32(1988);CCITT 建议V.32 bis(1
适用范围:本标准在起止式传输的数据终端设备(DTE)和数据电路终接设备(DCE)之间的接口处,为串行数据传输规定了信号质量要求。本标准所涉及的接口要与CCITT 建议V.24(电话网)、CCITT 建议X.24(数据网)相一致,而所涉及的接口是在下列国标的或CCITT 建议的DCE中规定的:—与V.21、V.22、V.22bis、V.23、V.26 ter、V.32,V.32 bis、X.20、X.20 bis以及V.28电气特性;—X.20以及V.10和/或V.11电气特性。本标准规定的信号质量要求,局限于在具有异步DCE的接口处或具有以异步方式操作的同步DCE的接口处,按照CCITT建议V.14或V.42的起止式传输。关于以在同步方式操作进行运行的DTE的信号质量不是本标准的组成部分。当在CCITT建议I.411定义的并在CCITT建议V.110、V.120和X.30中所规定的ISDN参考点R处理上述国标或CCITT建议中规定的接口时,本标准也是适用的。信号质量特性的应用不考虑是否包含复用设备,它们不适用于在互连部分之间存在中间设备以及无信号再生的场合。本标准不描述DCE或与之关联的线路的信号质量,也不描述可接受的比特差错率的任何要求。本标准不规定速率特性。调制速率和符号间隔的标称值与应用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