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6895.31-2008
中文标准名称: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71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
英文标准名称: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 buildings.Part 7-717: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installations or locations.Mobile or transportable units
标准类型:Q77
发布日期:2008/12/15 12:00:00
实施日期:2010/2/1 12:00:00
中国标准分类号:Q77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40.50
引用标准:GB 2099.1;GB/T 5013.4-2008;GB/T 5023.3-2008;GB/T 5023.4-2008;GB/T 5226.1-2000;GB/T 11918-2001;GB/T 11919-2001;GB/T 14823.2-1993;GB 16895.20-2003;GB 16895.21-2004;GB 19212.1-2003;GB/T 17045-2008;IEC 60364-7;IEC 60614-2-3-1990
适用范围:GB(/T)16895 的本部分规定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在本部分中术语 “单元 ” 一词是指一台车辆和 / 或移动式的或可搬运的结构 , 在其中装有整套或部分电气装置。这些单元是 :——移动型的 , 例如车辆 ( 自身驱动的或被拖曳的 );——或可搬运型的 , 例如安置在底座上的箱体。其应用举例 , 如广播车、医疗服务车、广告宣传车、消防车、工程车等。 两个或其以上的单元在电气上可以连接在一起。这些要求不适用于 :——码头和游艇 ;——GB 5226.1 中的移动机械 ;——房车 ;——电动车辆的牵引设备。第 7 部分的其他部分的附加要求 , 例如对淋浴间、医疗场所等的附加要求 , 如果适用也应考虑用于本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