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2476.3-2007
中文标准名称: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英文标准名称: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use in the presence of combustible dust.Part 3: Classification of areas where combustible dusts are or may be present
标准类型:K35
发布日期:2007/1/23 12:00:00
实施日期:2007/9/1 12:00:00
中国标准分类号:K35
国际标准分类号:29.260.20
引用标准:IEC 61241-0-2004;IEC 61241-14-2004
适用范围:GB 12476的本部分涉及存在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及可燃性粉尘层的场所分类,以便选用合适的设备用于这类场所。在本部分中,对爆炸性粉尘环境和可燃性粉尘层分别进行讨论。在第4章中,描述了爆炸性粉尘云的场所分类,而粉尘层则作为可能的释放源之一。在第7章中,对粉尘层的点燃危险进行了描述。本部分采取以工厂清理系统为基础的有效现场清理。本部分适用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由于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或可燃性粉尘层的存在而可能引起危险的场所。本部分不适用于:——地下采矿场所;——由于杂混物存在可能产生危险的场所;——不需大气中的氧能燃烧的炸药粉尘或自然物质;——超出本部分涉及的不正常的灾难性事故(见注1);——随粉尘喷出的可燃性气体或有毒气体引起的任何危险;——本部分未考虑继火灾或爆炸之后而引起的损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