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22275.4-2008
中文标准名称: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4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现场研究中的应用
英文标准名称:Requirements of conduct for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 Part 4: The application of GLP principles to field studies
标准类型:A00
发布日期:2008/8/4 12:00:00
实施日期:2009/4/1 12:00:00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20
引用标准:GB/T 22275.1;GB/T 22278-2008
适用范围:GB/T 22275的本部分规定了现场研究的试验机构组织和人员、质量保证计划、试验设施、仪器、原料、试剂、试验系统、试验样品和参照物、标准操作程序、研究结果的报告、记录和材料的存储和保留。除了国家立法的明确豁免,本部分所规定的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以下简称GLP原则)适用于法规所要求的素有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包括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化妆品、兽药和类似产品的注册或申请许可证,以及工业化学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