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4196.2-2008
中文标准名称:白炽灯安全要求.第2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
英文标准名称:Incandescent lamps.Safety specifications.Part 2:Tungsten halogen lamps for domestic and similar general lighting purposes
标准类型:K71
发布日期:2008/12/30 12:00:00
实施日期:2010/4/1 12:00:00
中国标准分类号:K71
国际标准分类号:29.410.20
引用标准:GB 14196.1-2008;IEC 60410;GB/T 2900.65
适用范围:本部分需与GB 14196.1-2008一起使用。GB 14196的本部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卤钨灯的安全和互换性要求。它包括直接代替传统钨丝灯的卤钨灯和GB 14196.1-2008的规定的新型卤钨灯,本部分中规定的这些卤钨灯的安全和互换性要求应与GB 14196.1-2008的规定结合使用。这些卤钨灯有如下特性:-额定功率为250W以下(包括250W);-额定电压处于50V~250V之间(包括50V,250V);-灯头为:B15d,B22d,E12,E14,E17,E26,E26d,E25/50×39,E27或E27/51×39。符合本部分要求的灯是屏蔽的,不需要用特殊符号进行标记。由于它们直接替代传统钨丝灯,因此也没有相应的灯具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