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开发区检验检疫局对一批通过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进口的,用于科研测试用途的液晶显示器、数字电视机等进行了集中销毁。此批集中销毁的样机国内用户是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从韩国进口,数量91台,货值共约2.1万美元。销毁方式是通过物理破坏丧失产品原有功能,整个销毁过程长约2小时,开发区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进行了全程监督。
据了解,根据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进口时检验检疫机构应当验证认证标志和认证手续。进口后用于科研测试等用途的可以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但此类产品进口后必须严格监管,禁止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进入消费领域,以实现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达到保护国内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目的。(天津开发区检验检疫局)
什么是3C免办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针对出厂销售、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
2.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无需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也不需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9. 其他因特殊用途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形。
办理申请程序
申请人登陆国家认监委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网址:http://mb.cnca.cn/CCCmianban/),根据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的流程和要求进行申请,同时申请人需要递交(或邮寄)相应的申请材料以及证明文件等
后续监管
为加强对入境免办3C产品的有效监管,督促企业如实申报、使用、核销免办产品,近日,廊坊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凭“3C”免办证明进口的企业进行了后续监管。
从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辖区内相关进口企业执行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企业能够按要求操作,申请的免办产品符合实际用途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企业未制定进口3C免办产品的管理制度,免办产品的相关记录、台账不完整;部分企业由于订单变化、人员变动频繁等因素,对免办产品后续管理制度缺乏了解,未能及时办理核销手续。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企业限期做出说明并落实整改措施。
下一步,廊坊检验检疫局将加大对企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企业增强守法意识,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规范申报、使用和处置的全过程控制,并定期举办相关培训,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熟悉办事流程,顺利办理相关进出口业务。同时,检验检疫部门也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对于免办产品后续管理等政策和法律法规,要多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避免因对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而导致违法行为发生。
淄博检验检疫局结合打造“速度*快,服务*好,收费*低”口岸要求,加大认证执法工作力度,加强对免办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截止12月26日,该局全部完成2016年度辖区内3C免办进口产品的后续监管工作,实现后续监管比例****。
据了解,该局主要在三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强化执法宣传,对辖区内三年来申请免办业务的企业进行集中培训,对各企业申请免办常用条款进行逐一释义,避免因申请材料不全影响通关速度。二是强化执法力量,由检验监管部门联合认证监管部门、法制部门对辖区内CCC免办进口企业2016年进口的13批次货物报关报检情况、产品管理、使用、核销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台帐、资料,核对仓库存货情况。三是注重查缺补漏,对部分企业2015年未核销完的CCC免办使用、出口、核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免办产品按照申报用途进行使用。四是在对企业进口CCC免办产品检查的同时,查看其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CCC管理制度,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建议。
据了解,根据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进口时检验检疫机构应当验证认证标志和认证手续。进口后用于科研测试等用途的可以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但此类产品进口后必须严格监管,禁止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进入消费领域,以实现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达到保护国内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目的。(天津开发区检验检疫局)
什么是3C免办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针对出厂销售、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
2.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无需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也不需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9. 其他因特殊用途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形。
办理申请程序
申请人登陆国家认监委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网址:http://mb.cnca.cn/CCCmianban/),根据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的流程和要求进行申请,同时申请人需要递交(或邮寄)相应的申请材料以及证明文件等
后续监管
为加强对入境免办3C产品的有效监管,督促企业如实申报、使用、核销免办产品,近日,廊坊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凭“3C”免办证明进口的企业进行了后续监管。
从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辖区内相关进口企业执行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企业能够按要求操作,申请的免办产品符合实际用途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企业未制定进口3C免办产品的管理制度,免办产品的相关记录、台账不完整;部分企业由于订单变化、人员变动频繁等因素,对免办产品后续管理制度缺乏了解,未能及时办理核销手续。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企业限期做出说明并落实整改措施。
下一步,廊坊检验检疫局将加大对企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企业增强守法意识,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规范申报、使用和处置的全过程控制,并定期举办相关培训,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熟悉办事流程,顺利办理相关进出口业务。同时,检验检疫部门也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对于免办产品后续管理等政策和法律法规,要多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避免因对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而导致违法行为发生。
淄博检验检疫局结合打造“速度*快,服务*好,收费*低”口岸要求,加大认证执法工作力度,加强对免办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截止12月26日,该局全部完成2016年度辖区内3C免办进口产品的后续监管工作,实现后续监管比例****。
据了解,该局主要在三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强化执法宣传,对辖区内三年来申请免办业务的企业进行集中培训,对各企业申请免办常用条款进行逐一释义,避免因申请材料不全影响通关速度。二是强化执法力量,由检验监管部门联合认证监管部门、法制部门对辖区内CCC免办进口企业2016年进口的13批次货物报关报检情况、产品管理、使用、核销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台帐、资料,核对仓库存货情况。三是注重查缺补漏,对部分企业2015年未核销完的CCC免办使用、出口、核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免办产品按照申报用途进行使用。四是在对企业进口CCC免办产品检查的同时,查看其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CCC管理制度,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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