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际标准和国家立法
近几十年来,职业安全健康问题日益受到外界的关注。科学和技术的进步使得分析和监测职业健康安全问题愈加准确,更能了解其中的来龙去脉,从而可以进行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在国际和国家层面,强化的管理和立法框架规定了管理当局、雇主和雇员的任务、职责和权利。在企业层面(尤其在发达国家),为工人提供安全健康工作环境成为了企业的共识。这是受严厉罚金和违反规定所要付出高昂代价驱使的,同时也可以节省成本、提高效率以及增强员工的忠诚度。
追求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是全社会的责任,要达到此目的,所有参与者必须通力合作。在核实职业安全健康问题时,审核小组应该考虑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立法和标准和行为守则。除了参阅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外,审核小组应考虑所有与工厂所在国家、省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大多数的国家和省份都有固定的政府部门订立法律监督职业安全健康问题。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及指引可以为审核员提供详细和有价值的信息。行业标准也可以为审核员在审核时对遇到的具体职业安全健康问题提供更好的视点。
大约有70个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和建议涉及职业安全健康问题,更多资讯请参阅国际劳工组织的运作守则、手册和指引,譬如《国际劳工组织健康安全百科全书》。以下列举了部分对SA8000审核员有用的国际劳工组织标准,更多有关此方面的资料,请到www.ilo.org查阅。职业安全健康公约155号及其并行的164号建议提出了国家职业安全政策的要求和循序渐进的预防措施。公约和建议也规定了雇主的职责:为雇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职业健康服务公约161号(1985年)及其并行的171号建议号召设立职业健康服务,为雇主、工人和工人代表提供建议如何通过预防措施维持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该公约和建议的重点是企业内部的职责界定、如何*有效地利用公司的资源以及雇主雇员之间的合作而非单纯的管理架构。
有关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170号公约(1990年)及其并行的177号建议旨在保护工人免受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对健康安全的影响。该标准着重界定了当局、供应商、雇主的责任以及工人在安全使用、储存和处理化学品的职责和权利。
预防严重工业事故公约174号(1993年)及其并行的181号建议旨在保护工人、公众和环境免受严重工业事故的侵害。该公约和建议重点是预防和减少由于严重事故(包括危险品)产生的危害。
有一系列关于如何处置具体毒素和制剂的公约,譬如石棉公约162(1986年)及其并行的172号建议;辐射防护公约115(1960年)及114号建议;铅白(油漆)公约13(1921年);苯公约136(1971年)及144号建议(1971年)。
其他有关如何处置特定风险和不同人群的公约有:职业性癌公约139(1974年)及147号建议;机械防护公约119及118号建议;*大载重公约127(1967年)及128号建议;孕妇保护公约(修订版)183(1967年)及191号建议;青少年工人健康检查(工业)公约77(1946年)。
B)制造业典型危险和风险
以下列举了普遍存在于工厂的安全健康问题,某些区域并不适用所有的情况,然而,审核员在没有检查核实具体之前不应盲目忽略。例如,暴露于石棉的情况看起来与玩具制造商毫无瓜葛,但审核员也要核实建筑本身是否含有石棉粉碎。在任何情况下,有关急救药品、急救设施以及急救人员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循。
1)潜在的健康危险
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2002年有超过二百万人死于职业病,大约一千六百万人遭受非致命职业病之苦。工作场所存有的危害,往往显而易见,但有时却异常隐蔽,因为长期暴露于化学品、辐射、石棉、粉尘和噪音会损害健康。据ILO统计,2002年发生工伤事故中,仅有大约15%是由于意外或暴力引起,另外的85%是由于更隐蔽因素引起,譬如传染性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等。慢性职业性中毒都有潜伏期,这使得因果关系没有直接的联系、更难探寻病因甚至有时难以找回所有受影响的过往工人以提供恰当的治疗和赔偿。有鉴于此,职业健康危害的预防就变得至关重要。审核员应意识到所要审核行业的长期风险。
2)化学品
大多数车间都使用危险化学品,而且可能引致形式各异短期和长期的健康危害,从轻微的刺激到癌症。接触化学品的风险取决于以下因素:剂量、浓度、接触时间、接触途径(吸入、皮肤或摄取)、与其他危险品的混合度以及员工本人对化学品的敏感度。
大多数国家都设立了危险品*高容许浓度标准。化学品浓度不应超过这些标准,*好保持可行的低水平浓度,这是因为在设立标准时很少考虑到化学品混合以及不同人员对化学品敏感度的情况。
管理层应该识别并收集工厂内所有化学品的资料,供工人查阅。每种化学品都需要有预防信息譬如MSDS(物料安全数据表),并易于取阅。雇主应让工人了解他们所接触到危险品的性质和危险性。在工人必须暴露于危险品工作环境的情况下,雇主必须提供相关培训予工人并定期监测工作场所的危险浓度,确保不超过*高容许浓度。
要*低限度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应按以下步骤优先处理:
1)优先考虑使用低毒或无毒的替代品替代油漆、胶水和溶剂。
2)当替代品不可行时,有必要建立包括储存、操作、*低程度的皮肤接触和适当通风的安全工作程序。
3)如果不可避免要接触危险化学品,应为工人提供PPE(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皮肤、眼睛和呼吸系统。
4)*后,必须建立溢出控制、急救和应急程序;一旦发生危险品的事故和意外,能在短时间内获取。
化学品并非**存于工作场所的危险品。重金属如铅和汞也会造成对健康的巨大伤害,正如在工作场所吸烟一样。工人或许不会将接触危险品与不利的健康影响联系在一起,接触化学品所引起的恶心和头晕现象往往会被误认是由于高温或疲劳所造成。
3)石棉和粉尘
吸入粉尘和石棉纤维会引起严重肺部和其他器官的疾病,而且对健康的危害要数年后才出现。尘肺病在一些国家(如中国)是引致职业病的主要原因之一,大约占其所有核实职业病的三分之二。
接触石棉可引致疤痕型组织在肺部的积聚,从而导致肺功能的丧失—*后残疾或死亡。危害健康的石棉纤维非常细小,肉眼不能看到。美国职安局设定了石棉的*大暴露值:8小时取样平均值*大值为0.1纤维/立方厘米,30分钟取样平均值不大于1纤维/立方厘米。
接触石棉可引致绵纤维吸入性肺炎、褐色肺病和癌症。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建议使用垂直淘析器或类似器具每半年监控石棉含量。可吸入石棉的暴露值介乎每立方米空气200-1000毫克之间(8小时加权平均值),同时取决于不同工作。
接触木屑粉尘引致形形色色的健康问题:鼻喉发炎、过敏反应、接触性皮炎以及中鼻腺癌。吸入滋生于木材的真菌和霉以及木材处理过程中的化学残留物如甲醛和环烷酸铜会引致其他健康问题。木屑粉尘的暴露值和浓度值是由具体木材种类决定。如果审核小组认为木屑粉尘问题尤其严重,则应了解具体的木材品种,在此基础上运用合适的标准和测量技术。
粉尘来源:
A)生产、切割或处理能产生粉尘的物料譬如木材、棉花和其他纤维。
B)生产、处理含石棉的产品如纺织品、建筑材料、闸和离合器配件。
C)接触已经老化的含石棉建筑物。
D)在建筑物的扩建或毁坏过程中扰动了含石棉的物质。
E)在建筑工地和耕作场所,烟尘弥漫非常普遍。
雇主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手段限制石棉和粉尘的暴露值,确保暴露值符合或低于法律规定的范围。相关的措施如果不能保证工人有足够的保护,应使用呼吸器和实行轮班制进一步减少暴露危害。如果个人防护用品是作为减少暴露危害的主要措施,审核小组应特别注意工人是否一直都是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而不仅仅是在审核时做个样子而已。
4)用电安全
不当用电危及员工的健康,工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审核员应注意以下问题:
A)电闸不可自由接触或敞开;
B)插座、开关等必须功能正常、状态完好;
C)电气安装必须以固定及安全方式进行;
D)电线不可阻挡通道,不可横过无遮盖的小刀/刀片;
E)电气装置必须接地以免金属配件和机器导电;
F)主要电闸或保险丝盒旁要挂高压警告标识;
G)电力连接箱、控电房和保险丝盒必须上锁,并且是由防火材料制成;
H)电力系统方面的工作必须是由合格电工执行;
I)每隔一定时间对电气装置进行安全检查。
5)机器安全
一般机器如锯片、刀带、冲压机或压力机等通常在出厂时便带有安全装置。机器缺少必要的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有缺陷,将危及工人的安全。如果没有对操作工人进行如何正确使用机械的培训,也存有同样的危险。工厂必须遵守有关机器安全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员在审核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A)工人是否有机会接触到旋转或振荡机械部件,相应的工作区域必须与其他工人或路过者保持安全的距离。
B)防止受伤的防护装置(包括手指防护、皮带安全罩、排风扇保护罩和其他安全装置)要正确安装、功能良好。
C)在任何情况下,机器必须装有紧急事故电源切断开关。
D)危险机器必须在显眼处张贴警告标识。
E)操作员在新车间或新机器开始工作前,必须接受事故预防培训,并且定期反复接受培训。
F)工人能解释安全范防措施以及所有机器事故的应急计划。
6)锅炉安全
高温伴以高压使得锅炉存有安全隐患。锅炉一旦损坏,将有爆炸危险。高温蒸汽可能灼伤或烫伤工人;燃烧室及燃料储存(如汽油、煤油或煤)室也有火灾隐患。工厂必须遵照国家有关锅炉的法律法规,审核员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A)使用汽油、柴油、煤或其他易燃物料作为燃料的锅炉不应紧挨宿舍、楼梯或逃生路线。
B)固定的锅炉应安放于独立的房间或建筑物内,并用锁锁住,授权人员方可进入。
C)每个锅炉必须安装高压安全减压阀。
D)锅炉系统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并且定期进行检测。
E)有成文的锅炉安全守则和操作指引,并可以随时参阅。
F)锅炉工有资格证书,并完成安全培训课程。
7)消防安全和应急程序
对于大多数工厂而言,火灾是高风险的因素,因为火灾可导致多人伤亡。因此,防火准备机制对保护工人的安全至关重要。审核小组应注意现场的防火准备水平。以下列举了审核员应注意的部分危险:
A)可燃蒸气和粉尘不应接触明火、热表面或来自焊接(或类似作业)的火花。
B)产生明火、火花、高温或可燃物的危险作业不应在易燃建筑材料、地板、围墙和屋顶附件进行。
C)易燃品应储存在安全区域,*好用防火容器盛装;处理危险品的工人应了解他们的易燃性能以及正确的处理程序。
D)电线、电路和机器应保持良好保养以*大限度减少电气火灾危险。
E)警铃、灭火器的数量和布置应符合厂房的规模,并进行定期检查。
F)灭火器类型应适合不同类型的火灾-用于扑灭由可燃液体、电器和燃油所引起火灾的灭火器不同于由木材、纸张等引起的火灾。
G)每栋厂房应有火灾防护员,*好每层配备一名。火灾防护员应接受如何使用消防设备的培训。
H)应定期举行疏散演习。为了熟悉紧急出口和紧急疏散程序,每个工人应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疏散演习。
I)紧急出口数目必须符合人数的要求。紧急出口在任何情况下必须畅通无阻、标识清晰和足够照明,并能通往建筑物外面的安全区域。ICTI(国际玩具协会)要求每层楼至少有两个出口,并建议*近出口离所有工人不能超过200英尺。
8)工作场所卫生与清洁
应在工作场所、食堂和宿舍区域为工人提供可饮用水。每年对水源进行一次测试以确保安全饮用,雇主应取得饮用水的检测报告以证明适宜饮用。应在工作区域、宿舍为员工提供方便、足够的盥洗室和洗手位,并且保持清洁。
食物和饮用水应安全存放以避免来自空气或化学残留物的污染。工厂为工人准备或出售膳食,管理层应确保饭菜免受污染,并保证在准备、处理和存放过程中符合当地法规和卫生标准的要求。应定期对废物进行处理,确保安全、卫生,避免臭味和滋生蚊虫。
如果工厂为工人提供宿舍,建议审核小组检查宿舍是否:
A)清洁、整齐、不过度拥挤。
B)通风良好、温度适宜。
C)有足够的洗手间数目并且符合当地的文化习俗,有热水供应。
D)洗烫衣服是否有适当的安排,并且符合当地的文化习俗。
9)温度控制
过度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或低温的工作环境除了引起身体不适外,还可能危及健康和引致死亡。高温可引致灼伤、皮疹、抽筋、衰竭、热疲劳、虚脱或昏迷。低温可引致体温下降、冻伤,有时会引致冻灼伤(如液化氮)。
高温和低温受伤主要因为:
A)长时间暴露于高低气温和潮湿的工作环境;
B)接触辐射热源譬如熔炉或身体直接非常高温的物体如熔化塑料或热水;
C)直接接触冷物体如冷冻或冻结的食物和冰冷的水;
D)紧张的体力活动;
E)在低温和室外工作环境下缺乏足够的衣服。
显然,工作环境的温度因季节的变更而起伏不定。如果审核时不是一年当中*冷、*热或*潮湿的季节,审核员应从工人、管理层和医护人员那里了解在恶劣天气环境下的具体情况。如果工厂为工人提供空调、风扇或暖气,应了解工人是否能在需要时可以用到。
如果供电不足或不稳定,应有后备措施以确保在没有空调或暖气的场所不会变得过热或过冷。应给予那些从事高温或低温作业、处于高温或低温工作环境或接触高温或低温液体的工人特别津贴。确保为工人提供防护用品,而且在需要时可以使用;确保暴露的时间过长并且在诸如冷冻房和熔炉附近工作的工人有轮班制度,这样可以减少身体不适和过度暴露于高低温环境;确保车间有足量的可饮用水提供给工人。一旦有疑虑,立即测量气温和工人的体温(用温度计)。工人体温不应超过38度。
10)噪音
咋看起来,噪音危害度似乎低于火灾或暴露于危险化学品,但据国际卫生组织(WHO)统计,噪音引起的听觉损害在全世界范围内是*常见的不可逆转(可预防)职业病。暴露于高噪音的工作环境会分散注意力、引起紧张和疲劳、降低效率、士气低落以及失眠。长时间或过久地暴露于高噪音的工作环境会降低工人在正常情况下对语言的理解力,也会导致高血压和心脏病。
国际卫生组织(WHO)的资料显示,每天八小时暴露于超过85分贝的工作环境就存有潜在危险。审核小组可以使用既有的记录(如果他们认为可信),也可以使用噪音放射量测定器或噪音水平仪进行测量。美国劳工部规定如下:
每日暴露时间(小时) | 噪音水平(分贝) |
8.0 6.0 4.0 2.0 1.0 0.5 0.25 | 90 92 95 100 105 110 115 |
为工人在超过可容许噪音水平的工作环境下提供听力保护;如果工人暴露于高噪音的工作环境下,雇主应该为工人提供年度的听力测试以了解噪音对听力的影响。国际卫生组织规定,“对于工作在超过85分贝环境下的工人,雇主应该免费为他们提供年度听力测试检查。应该保留所有相关工人在聘用期间内的听力测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