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处理从声音和电视接收器产生的电磁能,以接收广播和类似的传输以及相关设备。
该标准还支持欧盟电磁兼容性指令2004/108 / EC的基本要求。
注意:该标准与BS EN 55032:2012一起取代了BS EN 55013:2013,该标准将于2019年2月15日撤消。
EN 55013标准适用于谁?
1.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器及相关设备的制造商
2.EMC合规性和设计工程师
3.此类设备的说明者和购买者
4.测试实验室
5.这类设备的用户
6.调压器
为什么要使用此标准?
它描述了适用于声音和电视接收机或相关设备的测量方法,并指定了控制此类设备的干扰的限制。
对于同时受本标准和/或其他标准不同条款约束的多功能设备,其详细信息在4.1中给出。
自上次更新以来发生了什么变化?
该2016年修正案源自IEC的CISPR 13:2009标准,其中包含修正案1:2015。生效的更改通过CENELEC修改实现了1:2015。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
Annex ZA对国际出版物及其相应欧洲出版物的规范性引用
第3条–术语,定义和缩写
条款4 –干扰*限
条款5 –测量程序
条款7 –测量不确定度
EN 55013标准范围和对象:
本国际标准适用于从声音和电视接收器产生电磁能,以接收广播和类似的传输,以及从相关设备产生电磁能。涵盖的频率范围从9 kHz扩展到400 GHz。
在未指定限制的频率上无需执行测量。集体接收的接收系统,特别是:
1.电缆分配头端(社区天线电视,CATV);
2.IEC 60728-2涵盖了社区接收系统(主天线电视,MATV)。
3.附件A和附件B涵盖了用于数字信号的广播接收机。即使打算将其连接到电视广播接收机,也不包括信息技术设备(ITE)。
4.打算连接到电信网络的广播接收器的电信端口由CISPR 22覆盖。
5.另外,利用在测量期间被禁用的广播接收功能来执行在电信端口处的测量,该广播接收功能独立于电信功能。
6.PC调谐器卡是根据本标准的相关条款测量的。
7.本标准描述了适用于声音和电视接收机或相关设备的测量方法,并规定了控制此类设备的干扰的限值。
8.对于同时受本标准和/或其他标准不同条款约束的多功能设备,其详细信息在4.1中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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