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青县羊角脆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生产环境及栽培技术、产品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青县羊角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NY/T 1055 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
NY/T 2637 水果和蔬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折射仪法
NY 5010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DB1309/T 154 青县羊角脆生产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青县羊角脆
产自于河北省青县现辖行政区域,按照DB1309/T 154生产,产品具有果实长锥形,一端大,一端稍细,弯曲似羊角,果皮灰白色,果肉浅绿色,瓜瓤橘黄,单瓜重500g~900g的甜瓜。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青县羊角脆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地域范围,即现河北省青县所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5 生产环境及栽培技术
5.1 生产环境
5.1.1 气候
青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地处冀中平原和滨海平原之间,东经116°34′至117°06′,北纬38°24′至38°45′,属中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为12.7℃,≥10℃积温4302.6℃,热能资源富足,无霜期180d,5月~6月日照充足,月平均日照时数分别为236.7h、255.0h。
5.1.2 土壤
土壤为潮土或盐化潮土,质地为中壤土或沙壤土,p值7~8.5。耕层厚度≥40cm,有机质含量≥1.2%。
5.1.3 其它环境要求
其他环境要求应符合NY 5010 的规定。
5.2 栽培技术
按DB1309/T 154 的规定执行。
6 产品质量要求
6.1 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6.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6.3 卫生指标
6.3.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 中的规定;
6.3.2 农药残留应符合GB 2763 中瓜果类水果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感官
用目测、口尝、鼻嗅等方法检测。
7.2 可溶性固形物
按NY/T 2637 的规定执行。
7.3 卫生指标
7.3.1 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 的规定执行。
7.3.2 农药残留
按GB 2763 的规定执行。
8 检验规则
按NY/T 1055 的规定执行。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每一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的执行标准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净含量、包装日期、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符合GB/T 17924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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