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至6月28日,湖北省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 中小学校园、 幼儿园及周边 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切实为少年 儿童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我们将重点聚焦校园和周边食品经营场所,确保专项行动全覆盖。”据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王朝阳介绍,该院于5月20日专门向全省检察机关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指导方案》,供各地参照执行。
根据方案,学校食堂在经营过程中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是否在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学校食堂的垃圾、餐厨剩余物的堆放和处理是否符合安全卫生管理要求或者环保要求等都将是专项行动重点工作领域。
针对校园周边副食店、超市等经营场所,专项行动主要关注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是否违法加工、销售“五毛”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
而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食品摊贩,专项行动重点聚焦是否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道路两侧禁止的范围内经营,是否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是否违法加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防尘、防虫、防蝇等卫生设施是否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