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先生是板桥本地人,经常在这个超市购买食品,但通常会将小票随手扔掉。许先生前期已经与该超市进行了协调交涉,由于没有购物小票,超市拒绝给予赔偿。无奈之下,许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通过调阅商家收银系统内的销售记录,并与许先生手机内的微信付款记录进行比对,发现销售记录和付款记录是一致的。面对事实,超市不得不承认销售 过期食品的事实。同时,执法人员对该超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进行仔细检查,发现另有两个品种的食品,也超过了保质期,超市既疏于加强内部管理也漠视顾客的利益。通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超市赔偿了许先生1000元。而对该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市场监管局依照《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立即予以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局提醒 消费者,购物应留存小票,电子支付记录也很重要,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积*提供证据材料,拨打12315或者12345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求帮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