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切实加强对“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成立了由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各旗县区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要认真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工作职责具体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备案和日常监管,核发营业执照,督促检查厨房达到餐饮业“四化”管理要求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休息场所进行监管,并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组织医疗机构及时抢救受危害学生等;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监管,对经营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等;公安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等;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向有关部门提供基础数据,配合做好学生“小饭桌”违法案件调查等;城市管理综合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的餐厨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理及噪音等进行监督检查。
《方案》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保证全市3000余家“小饭桌”、10余万中小学生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责令经营户迅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排查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大力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经营者提高管理水平,落实主体责任,增强食品、消防和人身安全等防范意识,努力营造放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