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将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对以往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跟踪抽检,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进行抽检;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本县(市区域内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并对乡镇街道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进行抽检。其中,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网络订餐线下实体店等。
对于抽检中发现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在网上建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专栏,每周向社会公布食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