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联合教育部门、学校属地办事处,采取深入校园共同开展“拒绝辣条等不健康食品”校园主题宣传活动、集中约谈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签订“不销售辣条”《承诺书》、集中在校园及周边200米内的食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通告”等方式,不断加大宣贯力度,确保社会公众、在校师生和有关食品经营人员知晓“通告”内容,自觉执行“通告”的规定。期间,各地集中召开集中约谈会、主体宣传活动20余次,张贴公告1595张。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组织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加大《通告》的宣传和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通告》销售“辣条”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食品经营户的主体责任,严防严控各类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