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近日,常州北港司法所接收了一名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 标准的 食品罪而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张某。
2017年至2018年期间,张某先后向无锡、镇江等地销售从国外购进的未经检验检疫的 牛肉制品,后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3月,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2万余元。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近年来,食品安全已成为民众讨论的热门话题。去年11月至今,北港司法所已接收了3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矫正对象,除了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牛肉制品外,还有使用硼砂为海带“美容”、在卤菜中添加罂粟等情况。这些日常购买、全家共享的食物,带着有毒有害物质悄悄上了寻常百姓的餐桌,让人不得不忧心食品安全问题。
在建议相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北港司法所也呼吁广大居民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一要注意销售商家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二要注意食品本身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地址等标识是否齐全,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检验检疫证明等,三要注意保留证据、留存凭证,善用调解、投诉、诉讼等合法的维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