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6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同安海洋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其他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的 食品,被李沧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
执法人员在立案进行调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款第(四项;《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一条 第、(三、(八项中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曾致电青岛同安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会反馈一下再作出回复,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