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 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 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 塑料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海南印发了《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 塑料制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月21日上午,海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对该政策进行解读。《方案》明确提出今年12月底前,海南将公布**批《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试行》。2020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 餐具。
会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小刚通报了《方案》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并指出《方案》分为四部分,列举了建立协同推进的禁塑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稳步推进禁塑工作、促进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建立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回收利用体系、强化市场监督执法闭环管理、大力推行绿色生活方式等7大方面共21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确保按时推进和实施全省禁塑。
据了解,《方案》**要求全省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学校、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及主要旅游景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医院等行业和场所及政府相关单位主办的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禁止提供、销售和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