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进一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 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农村 食品安全,鹤峰县 食药监局于2018年12月29日启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整治对象,针对方便食品、体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进行整治。
行动重点围绕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违规情形进行了打击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