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全国农村 假冒伪劣 食品治理工作暨全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广西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力争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用2-3年时间,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机制,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 流通供应体系,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 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此次整治行动共分为部署动员、集中整治、检查督促、总结提升4个阶段进行。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将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行动的治理重点在重点品类上,突出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等。在重点对象上,突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小集市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在重点时段上,突出重要节假日、重要节庆、婚丧嫁娶等农村市场集中消费时段。在重点违法违规情形上,突出假冒食品,即使用不真实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食品,即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误导消费者;“三无”食品,即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假劣食品,即假羊肉、假狗肉等涉及食品欺诈行为以及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过期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