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即日起到明年3月15日,利用100天的时间,呼和浩特要重点解决 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行动对 食品 生产加工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 监管的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 小作坊进行彻底排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于 卫生条件差、长期不生产的企业,要重点管控。并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对食品生产领域进行集中 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此次专项行动将利用100天的时间解决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一是企业(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条件差、卫生状况恶劣,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经营条件,擅自改变生产加工条件、生产加工工艺不报告,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企业对监管部门下达的责令整改要求整改不到位,废水、废物处置不到位,各项记录不及时、不全面;三是部分企业化验室形同虚设,产品不经检验出厂销售;四是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不规范,“两超一非”问题依然存在,标签标识使用不规范、原料及成品储存不符合要求;五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对企业的监管流于形式,查找问题不深入,监管频次达不到要求,违法行为处罚不严。
此次专项行动中,要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条件进行检查,对擅自改变许可条件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生产加工环境和卫生状况达不到卫生规范要求的,责令企业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卫生规范要求的,要依法处罚或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进行严格检查,要求食品小作坊生产的产品要有简易包装,简易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地址、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电话等必备的信息。对生产加工条件发生变化、不具备食品小作坊登记或小摊贩备案条件的,要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依法吊销小作坊登记证或小摊贩备案证,排查中发现卫生状况差、使用来源不明、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原辅料、非法添加或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要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小作坊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