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有人就是为了多挣些钱不惜以身试法,伤害他人的健康。12月6日,延安安塞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在面皮 调料中添加 罂粟的案件。
被告人高某某在今年2月至4月期间,将罂粟加工成粉末添加到面皮调料中,在安塞区周边村镇进行销售,导致多名受害人尿检呈阳性,不仅侵害了消费者健康权,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安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贺小丽:“你在面皮调料中含了一些什么东西?”
被告人高某某:“生姜、盐、花椒、罂粟粉末。”
贺小丽:“罂粟粉末是从哪里来的?”
被告人高某某:“我母亲种植的。”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高某某将明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添加到食品中予以销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高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安塞区人民法院合议庭合议,当庭进行了宣判。
安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白永胜:“*终法院判处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两年,处罚金三千元,并在延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通过本案的审判,我提醒广大市民在食品消费中要到正规的经营食品卫生合格营业场所进行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