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章夫妇在玉环坎门开了家小小的 早餐店,为了让自家的生意更加红火,他特地去了周边的早餐店取经。没想到还真要到一个“锦囊妙计”—— 甜蜜素。“如获至宝”的老章立马从市面上买了三袋甜蜜素,加了甜蜜素的 红糖 馒头和 豆浆甜度大大提升,而且成本也比添加白砂糖便宜不少。尝到“甜头”的老章仅2017年9月18日至2018年7月4日期间,就销售添加了甜蜜素的豆浆2700杯、红糖馒头810个。
然而在今年市监局的“早餐行动”中,自以为“生财有道”的老章被抓了个正着,红糖馒头 检测出甜蜜素0.319g/kg,豆浆检测出甜蜜素0.174g/kg。均不符合可添加 食品范围。不仅自家的生意受到影响,老章还被市监局开出的近万元罚单罚到“肉痛”。
原来,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款第(九项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在市监局执法人员的教育下,老章终于认识到了错误并自觉缴纳了罚款。在此市监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甜蜜素”的化学名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常用甜味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甜蜜素”只能添加于冷冻饮品、水果、焙烤食品等19类食品中。据该标准规定,红糖馒头和豆浆属于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类,不属于面包、糕点等焙烤食品,不在“甜蜜素”允许添加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