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猪肉及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肉类生产企业、经营户、餐饮单位等的监督检查,严禁采购、加工、经营、使用没有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以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等动物产品。并按市非洲猪瘟应急指挥部要求,开展了峨眉山市、夹江县防控督导工作。
二是加强餐厨剩余物管控。配合城管等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包括火车餐车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产生餐厨剩余物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切断疫情通过餐厨剩余物传播链条。
三是开展对冷库及省外输入的生猪产品排查。乐山全市范围内共排查冷库168家,冷冻食品经营者共208家。排查到省外输入冷冻生猪产品19.6915吨,其中自8月1日后来自疫区的共计0.038吨,为五通桥区和犍为县发现,已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经营户、餐饮单位等建立健全进销台帐,积*自查自检,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案件线索分析和调查,加大对动物产品加工、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法提供产品合法来源,不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有关肉品肉质检验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追查供货源头和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