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中小学校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操作规范加工食品,防控风险隐患。
严格监督检查。以学校周边为重点场所,不间断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食品安全环境。同时,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卫计委联合对全市中小学生健康状况进行排查,严格督促生病学生到医疗机构就诊检查。以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对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抽检力度,提高监管针对性。
开展排查督导。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工作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对学校食品安全开展督导检查。共督查12次,督促整改问题49条,印发工作专报2期。
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组织专题培训、发送短信等形式,加强对全市学校负责人、食堂管理从业人员宣传培训,提升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宣传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形成学生、家长、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开展进校园培训16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送手机短信12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