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 食品药品 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酒类产品稽查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稽查工作涵盖酒类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严查无证生产白酒、果酒(葡萄酒、啤酒、黄酒等违法行为,针对以“窖藏古酿”酒、“酒庄”酒、“茅台镇”酒等为“幌子”兜售无标签标识、无厂名、无厂址等“三无产品”,以及销售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早市、酒坊、酒类专营店销售来源不明散装酒和自行配制“药酒”行为,以及各类酒吧、KTV、烧烤店、音乐茶座餐饮服务场所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