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提到,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涵盖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的全环节,是此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的重点整治对象。另外,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和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五项违法违规行为,是此次整治的重点问题。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将实施四项主要措施:一是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重点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要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三是加大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强化广告的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做好科普宣传引导,联合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健康养生意识,提高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辨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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