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降低成本,增加 馒头甜度,周某在其生产、销售的馒头中 非法添加“ 甜蜜素”被判刑。9月26日,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 标准的 食品罪,判处周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5年至案发,被告人周某在其生产、销售的花卷巧克力馍里添加“甜蜜素”。2018年4月10日,内乡县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工作中,对周某生产、销售的花卷巧克力馍进行抽样,经襄阳中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周某生产、销售的花卷巧克力馍中甜蜜素含量达0.500g/kg,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周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减轻或从轻处罚。鉴于周某案发后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宣告缓刑。遂依据《刑法》之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属于国家限制使用食品添加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如果消费者经常食用含有甜蜜素的馒头,会因为甜蜜素摄量过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这种危害对代谢排毒较差的老人和小孩以及孕妇尤为明显。根据我国《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甜蜜素不能用于制作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