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先后来到泰山实验中学与泰安实验中学食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执行《 食品安全法》和餐饮安全规章制度情况、餐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教育情况、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情况、食品贮存和加工关键环节措施落实情况、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环境卫生情况等,并对其食品采购贮存、食品加工、售卖、留样、废弃物处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指导。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各学校食堂对自己食堂后厨存在的不足和弊端进行改造,规定日期进行验收,并结合“明厨亮灶”相关要求,对达到食品安全等级要求的,给予相应的食品安全等级评定,让就餐者对食品安全状况一目了然。对问题整改不力、仍然存在食品安全严重隐患的学校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药监局将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及时采取约谈学校或企业负责人、依法给予罚款甚至停止经营等行政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