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的处置情况公告。
湘潭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序号 | 食品名称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 | 生产日期批号购进日期 | 规格型号 | 报告书编号 | 不合格项目 | 处置部门 | 处置结果 |
1 | 黄鸭叫 | 湘潭市雨湖区贺辉海鲜店 | / | 2018.05.24 | / | F201805240602-4 | 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不符合规定 |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雨湖分局 | 经营环节处理情况:销售者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免予处罚。 |
2 | 牛肉棒(湘式挤压糕点 | 株洲市荷塘区每天惠生活智慧超市东环新城店 | 湘潭市雨湖区林英食品厂 | 2018/4/1 | 128g/包 | F201804192628-10 | 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规定 |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雨湖分局 | 生产环节处理情况:召回不合格食品,已立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