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市连城县市场 监督 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连城县莲峰镇李老板的 食品经营仓库进行 检查,发现当事人无 食盐批发许可证,擅自从事食盐批发经营。执法人员现场查扣当事人仓库内晶纯食盐(合计9110袋和精制海盐(合计9027袋并予以立案 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连城市场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案中有案,有六家食品经营部从批发商李老板处购进食盐进行销售,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的规定,构成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非法经营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对六家食品经营部进行立案调查。
日前,连城市场管理局已对该批案件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批发商李老板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经营额5倍罚款,共计罚没款165877.2元,并没收现场查封的食盐,共计18137包;对庙前兴达百货等6家食品经营户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违法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经营额3倍以下罚款,共计罚没款为13454元,并没收被查扣的食盐共计1865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