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成都市食药监局通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及成都市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公布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酒类、餐饮食品、肉制品、蜂产品、糕点、调味品等17类共2047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其中,监督抽检875批,不合格样品132批,本期问题发现率为15.09%,评价性抽检1172批,合格样品1164批,本期合格率为99.32%。
封面新闻记者在抽检结果总汇表中发现,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样品多为酒类和油条,19批次的酒类中检出甜蜜素或三氯蔗糖,48批次油条检出铝残留量超标而被通报,此外,不少饭店中使用的碗筷也在抽检不合格名单之列,不合格项目均为检出了大肠杆菌,因而被通报。
与此同时,在评价性抽检中,共有8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4批次韭菜因检出农药腐霉利或毒死蜱被通报,2批次鸡蛋检出恩诺沙星、氟苯尼考,1批次豇豆检出克百威超标,1批次黔鱼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而被通报。
成都市食药监局称,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并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等核查处置工作。标称外地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成都市食药监局在通报结果的同时提示消费者,如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上述批号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12331热线电话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或举报。被公开的当事人如对信息公开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信息公开之日起30日内向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复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