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的购物凭证,购买预包装粽子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标识、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二是贮存时应按照标签所示方式贮存,并按照标示的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购买,避免粽子久放变质。
三是家庭烹制生冷粽子时应煮熟煮透。熟透的粽子再次加热时要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5摄氏度以上,且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
四是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味道异常的粽子。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